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辅导员和班主任是我院学生管理制度实施的执行者,是学生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更是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因此,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注意工作方法,及时沟通协调。为更好了解我院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做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班级班团活动例会制度: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班团活动,端正学生学习态度、解决班级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班级工作。

    二、早操检查制度: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至少组织、检查一次早操,做好督促检查和安排部署。

   三、自习检查制度: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至少检查一次自习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安全检查制度: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至少检查一次学生宿舍和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小问题及时处理,大问题及时上报。

五、学生缺勤检查制度:辅导员、班主任每天上完课后必须查看教学考勤记录,对照班级考勤记录核对学生出勤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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