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范学院学生会干部思想建设和组织纪律,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生活的理想环境,促进全体学生全面成才,特制定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师范学院实际情况,院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文体部、公寓管理部组成;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各一名。具体职责如下:
1、主席及主席团职责
(1)主持院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院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主持制定学年工作目标任务;审定学期具体工作计划与各部具体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干部及学生的思想问题。
(2)督促检查各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各部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总结;帮助协调和解决各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加强与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团总支及学校相关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有侧重点地开展工作。
(4) 选出新一届院学生会。
2、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2)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3)负责本部门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4)负责统筹规划部门内部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主席团交活动计划总结、活动流程、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3、职能部门副部长(干事)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2)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3)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4、办公室职责
(1)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监督、跟踪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进展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2)负责我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整理、制定;执行相关奖惩制度,并对我院学生会成员的奖惩情况进行备案。
(3)负责我院学生会各项活动情况的纪录及各类文件整理归档。
(4)负责我院学生会办公用品管理。
(5)加强与学校的协调沟通,负责接收、回复各兄弟学院的往来信函。
(6)负责我院学会主办活动方案的制定。
(7)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重大节日或重要纪念日活动的宣传组织,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5、学习部
(1)开展有关学术、技能训练方面的活动。
(2)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演讲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检查各年级学生学习活动情况,引导学生热心学习讨论和自我加强技能。
(4)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教务处、院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系,沟通教与学,及时反映同学对教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改革。
6、生活部
(1)了解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情况,将有关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妥善解决。
(2)对清洁区、教室、宿舍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传达学校对学生生活方面的有关决策和管理制度。
7、文体部
(1)尽可能创造条件满足同学们的文体需求,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体生活,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施展文体才华的舞台。
(2)策划组织好各项文体活动,发动同学广泛参与,举办好各种文体活动。
(3)及时挖掘、发现同学中具有文体特长的人才以及文体爱好者,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广大同学服务。
(4)加强与院各专业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增加院际之间交流。
8、公寓管理部
(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做好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及纪律,保证同学们生活环境整洁。
(2)负责“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3)围绕女生展开工作,创造自信、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大学生形象,举办各种名人讲座、服饰展览,礼仪模特培训、形体训练与礼仪讲座等各种活动。
第三章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录用与任免
1、院学生会接受全院同学公开报名,报名同学须经班辅导员审查合格后成为候选人报院学生管理科;经院学生管理科考核、研究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需要聘为正式院学生会干部,具体分工由院学生管理科确定。
2、对经考核发现在任职期内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者,院学生科可随时撤换,不受任期限制。
3、院学生会干部如出现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有考试课不及格、或受到院、二级院以上有关单位处分者,须自动辞职,空缺位置由部负责人推荐、主席处同意、院学生科审核决定。
4、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全体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报院学生会主席团,经主席处审核报院学生管理科确认,主席公布主席处决议,由院学生管理科对其进行撤换。
5、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并通告院学生会全体干部。
(二) 考核与奖惩
1、院学生会实行任期考核。以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学期结束前对院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全年任期结束时进行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决定奖惩、续聘、辞退等的重要依据。经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他奖励,并按学生量化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对表现不合格甚至有违纪行为者,按学生量化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奖惩均记录归档。
2、以上评选工作的评选内容包括会议考勤、工作记录、资料归档情况、工作计划落实程度、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总结及责任感、活动表现等方面。
(三) 辞退与退出
院学生会一切成员均有向学生会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1、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经院学生会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并须经院学生管理科批准。
2、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亲自向院学生管理科长递交书面辞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3、部长、副部长辞职须向院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讨论并报院学生管理科批准方可辞职。
4、各部委员退出需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部长同意后,经主席处和该部全体成员讨论批准并报院学生管理科批准。
5、对经考核不合格的正、副主席,院学生管理科领导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
6、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式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部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
7、人事变动均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整理登记并归档。
第四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院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上课,不旷课,不早退,努力学习,不徇私舞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院学生会证件是院学生会干部的身份证明标志,只限本人在工作中使用。学生领到后,必须妥善管理,不得相互调换或转借他人。
3、院学生会干部必须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关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以服务作为行动指南,维护学院和学生会名誉。
4、院学生会干部必须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参加院、二级院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
5、院学生会干部必须协调好学习与工作关系,力求做到成绩突出、工作出色,全面发展自己。
6、主席团必须协调各部门关系,按时召开例会。
7、凡院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策划、执行。
8、院学生会干部有事,应提前一天向主席请假,并由主席签字报院学生科批准,突发事情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9、院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要秉承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严肃对待和处理本班利益与全校班级利益的关系,在处理班级与学院学生会的事务是要本着院学生会事务为先的原则。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在师范学院学生管理科。
师范学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