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2025届毕业生教育见习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7-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一)组织与领导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的副院长牵头,教学科、学生科及各毕业班辅导员具体参与,共同做好学院的教育实习组织工作。

:郭楚伟

副组长:于晶汝  黄翠萍  李永明 各实习园长、校长

:裴昉  任鑫 叶蕊  各毕业班辅导员和班主任

实习指导教师:程娟 郑天荣 王娜 杨娜 雷丽萍 许清印

             王泉珍 吕英杰 赵超 黄雯

(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应与实习指导人员(实习单位)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密切沟通,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生填写《学生实习考核鉴定表》相关内容;

2.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在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须请假的,须经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并指派其它教师顶岗,不得擅离岗位从事其它与实习无关的工作,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3.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实习指导教师(校内)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4.实习指导人员(实习单位)具体负责学生岗位实习的各项工作。执行实习方案,落实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二、2025届毕业生基本情况与时间安排

(一)2025届毕业生人数

2025届全日制毕业学生共 1393 人,其中三年制高职 1083 人(小学教育663人,学前教育 420人);学前教育五年制高职301 人。

(二)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时间2024.9.1—2025.6.30(共40周);小学教育专业实习时间2024.9.1—2024.12.31(共20周)。

三、教育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一)通过教育岗位实习,让学生全面接触幼儿,激发学生热爱幼儿的情感,使学生在实践中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训练,体验和感受教师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培养和巩固献身于幼教事业的专业思想。

(二)通过教育实践,锻炼学生理解和综合运用所学文化科学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提高对基础教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三)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幼儿的身心特点,组织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学会做班主任工作,组织游戏活动及保育工作,并熟悉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的工作能力。

四、实习生和指导教师要求

(一)实习生要求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需上交:

1.实习三方协议1份;

2.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

3.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1份;

4.班主任工作周志20份;

5.教育实习教案20份;

6.实习工作总结2份;

7.实习见闻2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8.实习单位实习评价表1份。

实习学生还应做到:

1.实习期间通过电话、微信、QQ网络在线、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所在二级学院的联系,定期汇报实习情况,若联系电话或实习地点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家长;并按时完成学校实习平台操作内容。

2.在实习期间,要团结同学和同事,杜绝参加国家法律禁止的各种社团组织,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主动做好学院与实习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及时完成实习前、实习中、实习后需要指导教师所做的各项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检查落实实习生的教学实习、班主任见习及教育调查、总结评比等工作;妥善安排好实习生食宿,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及时处理教育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好同实习单位关系;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与教育实习有关的各项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条件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下幼儿园指导学生实习,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指导教师还应做到收集整理实习资料包括: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五、教育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由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单位及其指导教师按要求共同完成。考核应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同伴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实习单位评价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实习指导人员(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如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创新意识、团结协作、遵守实习单位管理制度、对实习单位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占实习考核成绩70%。

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习材料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考核,占实习考核成绩30%。

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不良品德等原因而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毕业。对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实习成绩记为零分,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位领导、教师、辅导员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2025届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教育实习,且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特殊情况如自身身体、心理等原因无法进行教育实习,需要自主实习的,按照教育部等八部们印发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和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并提交自主实习单位的资质和单位详细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状况说明,自主实习单位必须为市级一级园以上,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园长上不统一组织安排教育实习,学院可依据学校文件和学生申请,推荐实习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主实习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实习总人数的20%。

(三)所有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尊重指导教师,团结同学和同事,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进行二次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所有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讲究卫生,确保健康。注意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往返路途小心出行,个人财物妥善保管。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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