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4-06-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履行《教师法》,更好地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们全体教师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完善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现承诺如下:

1、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教育过程中,不得向学生传播有害于其健康成长的思想。

2、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在任何教育教学环节中有敷衍塞责现象。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4、 遵循教育规律,循循善诱。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 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安排。

6、 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专业教学能力。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以高尚的职业道德,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优秀的工作业绩,为学院增光添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师范学院音乐教研室 马晓炯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