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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4-05-28 16:27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范学院学生会干部思想建设和组织纪律,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生活的理想环境,促进全体学生全面成才,特制定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师范学院实际情况,院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文体部、公寓管理部组成;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各一名。具体职责如下:

1、主席及主席团职责

(1)主持院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院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主持制定学年工作目标任务审定学期具体工作计划与各部具体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干部及学生的思想问题。

(2)督促检查各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各部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总结;帮助协调和解决各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加强与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团总支及学校相关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有侧重点地开展工作。

(4) 选出新一届院学生会。

2、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2)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3)负责本部门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4)负责统筹规划部门内部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主席团交活动计划总结、活动流程、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3、职能部门副部长(干事)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2)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3)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4、办公室职责

    (1)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监督、跟踪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进展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2)负责我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整理、制定;执行相关奖惩制度,并对我院学生会成员的奖惩情况进行备案。

    (3)负责我院学生会各项活动情况的纪录及各类文件整理归档。

    (4)负责我院学生会办公用品管理。

    (5)加强与学校的协调沟通,负责接收、回复各兄弟学院的往来信函。

    (6)负责我院学会主办活动方案的制定。

    (7)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重大节日或重要纪念日活动的宣传组织,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5、学习部

(1)开展有关学术、技能训练方面的活动。

(2)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演讲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检查各年级学生学习活动情况,引导学生热心学习讨论和自我加强技能。

(4)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教务处、院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系,沟通教与学,及时反映同学对教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改革。

6、生活部

(1)了解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情况,将有关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妥善解决。

(2)对清洁区、教室、宿舍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传达学校对学生生活方面的有关决策和管理制度。

7、文体部

(1)尽可能创造条件满足同学们的文体需求,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体生活,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施展文体才华的舞台。

(2)策划组织好各项文体活动,发动同学广泛参与,举办好各种文体活动。

(3)及时挖掘、发现同学中具有文体特长的人才以及文体爱好者,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广大同学服务。

(4)加强与院各专业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增加院际之间交流。

8、公寓管理部

(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做好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及纪律,保证同学们生活环境整洁。

(2)负责“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3)围绕女生展开工作,创造自信、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大学生形象,举办各种名人讲座、服饰展览,礼仪模特培训、形体训练与礼仪讲座等各种活动。

第三章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录用与任免 

1、院学生会接受全院同学公开报名,报名同学须经班辅导员审查合格后成为候选人报院学生管理科;经院学生管理科考核、研究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需要聘为正式院学生会干部,具体分工由院学生管理科确定。 

2、对经考核发现在任职期内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者,院学生科可随时撤换,不受任期限制。

3、院学生会干部如出现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有考试课不及格、或受到院、二级院以上有关单位处分者,须自动辞职,空缺位置由部负责人推荐、主席处同意、院学生科审核决定。

    4、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全体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报院学生会主席团,经主席处审核报院学生管理科确认,主席公布主席处决议,由院学生管理科对其进行撤换。

    5、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并通告院学生会全体干部。

(二) 考核与奖惩 

    1、院学生会实行任期考核。以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学期结束前对院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全年任期结束时进行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决定奖惩、续聘、辞退等的重要依据。经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他奖励,并按学生量化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对表现不合格甚至有违纪行为者,按学生量化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奖惩均记录归档。 

    2、以上评选工作的评选内容包括会议考勤、工作记录、资料归档情况、工作计划落实程度、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总结及责任感、活动表现等方面。 

(三) 辞退与退出 

    院学生会一切成员均有向学生会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1、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经院学生会全体干部讨论通过,并须经院学生管理科批准。 

    2、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亲自向院学生管理科长递交书面辞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3、部长、副部长辞职须向院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讨论并报院学生管理科批准方可辞职。

    4、各部委员退出需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部长同意后,经主席处和该部全体成员讨论批准并报院学生管理科批准。

    5、对经考核不合格的正、副主席,院学生管理科领导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

6、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式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部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

7、人事变动均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整理登记并归档。 

第四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院学生会干部必须按时上课,不旷课,不早退,努力学习,不徇私舞弊,以身作责,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院学生会证件是院学生会干部的身份证明标志,只限本人在工作中使用。学生领到后,必须妥善管理,不得相互调换或转借他人。

3、院学生会干部必须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关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以服务作为行动指南,维护学院和学生会名誉。

4、院学生会干部必须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参加院、二级院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

5、院学生会干部必须协调好学习与工作关系,力求做到成绩突出、工作出色,全面发展自己。

6、主席团必须协调各部门关系,按时召开例会。

7、凡院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和各相关部门联合策划、执行。

8、院学生会干部有事,应提前一天向主席请假,并由主席签字报院学生科批准,突发事情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9、院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要秉承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严肃对待和处理本班利益与全校班级利益的关系,在处理班级与学院学生会的事务是要本着院学生会事务为先的原则。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在师范学院学生管理科。

 

 

 

 

 

 

 

 

 

 

                                    师范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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