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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学院公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6-17 15:40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学院公租房可供分配的有209套,若不能满足需要,可连同新校区青年公寓部分住房一同纳入分配方案。我院新校区青年公寓共有住房96套,其中建筑面积为48平方米的有48套;建筑面积为46平方米的有48套。学院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不变。为了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现就学院公租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学院在编、在岗职工。(后勤服务集团提供报名名单,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交计财处)

2.符合国家入住公租房条件。

二、相关规定

1.只限本人入住或和家庭成员合住。不得租赁、转让,一经发现租转,从收房之日起,每月按2000元扣取租金。

2.本人退休一个月后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停发工资;调离前,需先办理完结退房手续,否则,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教职工退休或中途不愿租赁,办理退房手续后,学院如数退还住房押金(不计利息)

三、交款办法

1.入住公租房的教职工须向学院缴纳10万元的住房押金。首次向学院缴纳住房押金4万元;主体完工后,再交押金3万元;入住时再交剩余押金3万元 。

2.入住青年公寓的教职工需向学院缴纳6.5万元的住房押金。首次向学院缴纳住房押金4万元;入住时再交剩余押金2.5万元 。

3.享受学院在润泽地产团购房补贴的教职工,如果入住公租房,需向学院缴纳住房押金11万元。首次向学院缴纳住房押金5万元;主体完工后,再交押金3万元;入住时再交剩余押金3万元。

四、交款时间和地点:新建公租房和青年公寓首次交款同步进行,交款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行政办公楼219室。

五、交款方式

需要交款的教职工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办理:

1、持现金到计划财务处交款;

2、持银联卡到计划财务处刷卡交款;

3、本人直接到建设银行办理交款,持交款单据到计划财务处开票(交款地址:朝阳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南角)。

收款单位: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61001645008052503976

开户行:建行渭南朝阳大街支行

六、房屋分配工作方案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高新区审批,入住资格若不符合条件,学院只退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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