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省高校师范类专业内涵发展,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水平,9月12日上午,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引导性评估工作培训会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区教学四楼4401室召开。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马淑红、师范学院副院长李有成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胡海宁出席了会议。
会上,陕西师范大学田振军教授对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以及评估工作流程进行了解读;陕西师范大学龙新海教授对自评报告的填写及基础数据填报进行了培训。随后,与会人员就引导性评估涉猎事项进行了交流研讨。
引导性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全省地方属高等学校累计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师范类(含师范非师范兼招)本专科专业。评估时间分为六个阶段,从2017年9月11日启动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历时7个多月。本次评估旨在促进受评高校师范类专业发展,重点评估专业定位与规划、生源质量、师资队伍及教学条件等环节。(撰稿:师范学院雷立英 审核: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