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文件制度 | 教学团队 | 专业建设 | 教学科研 | 实验实训 | 党建工作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学院首页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新闻>>正文
院长岗位职责
2010-05-27 00:00  

 

一、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本系范围内的教学、科研、后勤供应、教师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持本学院全面工作,领导系班子成员分管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制定专业、学科、实验室、师资队伍等建设规划和系发展建设规划,对本二级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特色、教学改革、人事调配、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经调查研究后,讨论决策,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组织各教研室修订本二级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科研规划,教师进修计划,总结和交流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五、负责教务管理,执行各项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以及教职工和学生的考核、考勤工作。

六、负责本二级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协助人事部门负责本系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调配、职务晋升等工作。

七、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和安排学生的劳动、生产实习和教育实习、助学金、奖学金的评定、困难补助等事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二级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学生奖惩和招生就业等工作。

九、负责本二级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二级学院日常工作,包括安全保卫、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生活福利等。

十一、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3-3033248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